教师因公短期出国(境)审批流程说明

一、在线申报

登录北大门户:出入境业务—临时出国(境)申请(新申请),填报出访信息并提交。

注:

1、依照系统要求上传出访邀请函件或其他有关文件,如该文件语种非中文/英文,请提供翻译件(受邀人自行翻译即可);

2、教学科研岗教师如申请学术出访,且因私护照中已有目的国多次入境签证(单次入境签不可使用),可使用因私护照申请出访,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因私护照首页及多次签证页。

二、系所审批

出访教师就出访事项与系所负责人汇报,经同意,出访教师就审批意见邮件告知外事办(tansf@pku.edu.cn)。邮件中需:

1、告知出访事宜、日期 或 于邮件中直接附上门户申报截图;

2、转发系所负责人同意邮件/微信截图 或 明确告知系所负责人意见。

三、学院公示

外事办依据公示要求,对出访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。

四、逐级审批

出访审批经由各级、各部门逐层审批,出访教师可在门户查看审批进度。